| 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6〕216號 |
| 2016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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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雙城分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監管,查找企業生產體系性問題,排查隱患,防范食品安全風險,2015年12月10日—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審計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等技術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你公司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食品安全審計。 此次審計屬常規性檢查。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在國家專項抽檢中出現不合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經審計,現將你公司在設施設備管理、基粉進貨檢驗和出廠檢驗等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告知如下: 一、個別設備設施不能持續滿足生產許可條件 (一)原輔料拆包作業區、隧道殺菌區域未配備相應的更衣、洗手和消毒設施,不符合《細則》中關于更衣室、洗手消毒室的設置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你公司從隸屬于同一集團的3家基粉生產企業采購基粉,但集團公司內部基粉進貨檢驗職責和相關檢驗項目規定不明確,你公司在基粉進貨檢驗時僅檢驗三聚氰胺、阪崎腸桿菌等少數檢驗項目,其余檢驗項目由基粉生產企業負責檢驗,不符合《細則》中對采購的主要原材料應批批進行檢驗,確保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規定。 審計工作組已在審計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審計情況反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進行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20日前將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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